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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5〕第006号

发布日期:2025-07-30   来源: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执法对象

沧州旺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2025年7月22日, 我办在巡查中发现,在开发区开曙街,沧州旺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运输车辆遗撒土方污染路面。

处罚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其处罚。

执法决定(结果)

处罚结果

处罚款贰仟陆佰元整。

处罚时间

二〇二二十四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5〕第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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