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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7   来源:

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办理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人员范围

2024年11月30日之前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河北人社APP上必须是灵活就业状态)。

二、补贴人员条件

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

三、补贴期限

1.“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50岁,男60岁)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1127123,逾期不再办理(以最终录入系统时间为准)

2.申报方式:手机下载注册登录“河北人社APP”,按步骤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注意:1.提交审核机关为沧州经济开发区;2.申报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要在申报前在河北人社APP办理过灵活就业登记)。

五、所需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之前已申领人员原件可电话咨询)

4.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完税证明)

5.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本人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和行号,社保卡需为一类卡并开通银行卡功能)

7.个人承诺书

8.就业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1、社保补贴自认定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下一个月开始。2024年12月1日之后认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暂不申报。

2、享受失业保险金政策的人员,享受政策结束后需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再按规定享受补贴。

3、经核查,申领人有缴纳企业社保或取得营业执照担任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情况,不能享受该政策。

4、报销月份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缴费金额(最高不超缴费标准100%)的2/3给与补贴。

七、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317-3091836

附件1:《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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