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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 施 方 案

发布日期:2025-02-07   来源: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市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我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积极组织并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大力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不断扩大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和占比率,提升本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占比量,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100%,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总量的3%,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率100%,按时完成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提升监管震慑力。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我的监管事权的事项及时完成在监管平台中的认领;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充实、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监管平台中做好新增主体类监管对象的认领非主体类监管对象导入,按照行业类别和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标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对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管理、调整和维护,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通过分类标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检查质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我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查任务,按时限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下、线上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我局牵头及配合的部门联合抽查由相关股室执行,省、市级派发的随机抽查可由本相关业务股室执行,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开展实地检查要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要及时整理抽查档案,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由业务股室统一归档,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联合抽查。大力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以《沧州经济开发“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为指导,按照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实现对经营主体“一次上门、集中规范、全面整改”,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强化结果运用。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监管平台,确保形成监管闭环。要认真组织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加强与工信、法院等有关部门沟通,并将抽查检查情况及时推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五)加大宣传培训。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成效,将双随机抽查的操作流程、检查标准、失信行为惩戒等向社会、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经营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除全员培训外,信用监管股要组织对监管平台相关模块功能进行培训;发起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科室,要组织配合部门对单次部门联合抽查涉及事项的法律法规、检查方式、检查要求等进行集中综合培训,确保管理员、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监管平台功能,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要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回访和调研,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予以纠正。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不断深化联合抽查和差异化抽查模式,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抽查检查行为,减少对经营主体的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严肃抽查检查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上级各项工作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高质量报送相关数据或工作信息;对随机抽查、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信用监管股。

附件:《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2025年度发起的部门联合机抽查工作计划》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办    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2025013 

2025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部门联合抽查013

0013

2025年沧州经济开发区第十三“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定向

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对B级企业抽取5%,C级企业抽取10%。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20241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水厂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1月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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