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冀环土壤函[2020] 327号)文件要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沧州现代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工作,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地块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